1、创造性定义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,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,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。
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。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,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,是非显而易见的。显著的进步则体现在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,如质量改善、产量提高、节约能源、防治环境污染等。对于实用新型,虽然没有要求“突出”和“显著”,但也需要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,即有别于现有技术且能带来一定积极效果。